
《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新出报刊〔2008〕644号),同意更名为《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原刊号CN41-1351/R 作废,新编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41-1400/R,主管单位由河南省卫生厅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办单位由河南省人民医院变更为中华预防医学会和河南省人民医院。其他登记项目不变。
《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于2008年7月第7期起正式使用新刊名《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同时停用《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刊名,特此通告。
《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编辑部